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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机动车坡道设计规范
非机动车坡道设计规范1. 遵循《公路路面设计规范》(JTG D 60-2004)、《公路防护技术规范》(JTG D62-2004)、有关技术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规定中欧体育登录入口,根据非机动车行驶特点,制定本规范。
1. 空间布置:非机动车坡道一般分布于道路的两侧,当两侧剩余空间都不够1.1m宽时,可从道路中间布置一条不小于1m的坡道。
2. 非机动车坡道应设有警示标志(非机动车标杆),以提醒行人自觉使用非机动车坡道;在坡道上加设护栏,围合坡道,保证行人安全。
1. 一般道路用坡道宽度应不小于1.1m,宽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放宽至1.5m,最小宽度不少于800mm。
2. 非机动车坡道一般分布于 道路全宽的两侧,当坡度大于6°时,道路可以将其中较低侧的坡道宽度缩窄至0.6m。在实测水位和排水位置确定了可采用更低坡度时,坡道宽度应不小于0.8m。
1. 一般道路的非机动车用坡道设计坡度应不超过8°,如地形条件许可,或保证行人安全的条件下可以提高坡度至10°。
2. 在调查水位及排污管线位置、设计沟渠或雨水沟时,如把坡度提高至15°,以减少路堤沟渠面积。
3. 非机动车坡道应铺设防滑、防滑性良好的坡道铺装面,为保证水流在路基中排出,坡道应采取局部洗涤式排水构造,如位置设计合理的沟渠等。